本報北京4月18日電 (記者陸婭楠)記者18日從交通運輸部獲悉:交通運輸部已印發《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領域的實施意見》,繼續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以獨資、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進入交通運輸基礎設施、交通運輸服務和交通運輸新興業務領域,發揮民間資本推動交通運輸產業結構優化、加快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現代交通運輸業發展的重要作用。
今年3月份,我國交通固定資產投資僅853.16億元,其中公路投資為714.77億元,這意味著交通固定資產投資同比降低了57.5%,公路投資同比降低了58.9%。而一季度交通固定資產投資約1853.88億元,還不及去年3月單月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如何保證市場投資規模以保障交通建設平穩發展,迫在眉睫。
交通運輸部明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公路、港口碼頭、航道等建設、養護、運營和管理。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從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業務,引導民間資本投資經營公路貨運中介服務、機動車維修、船舶代理等運輸輔助業務,支持民間資本以適當方式進入城市公交和農村客運等公共事業領域并建立相應的財政獎勵補貼制度。支持民間資本參與交通運輸領域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發和推廣應用,支持民間資本參與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公眾出行信息服務系統、高速公路聯網不停車收費、城市交通智能系統等研發、建設和運營管理業務。支持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公路、港口、航道等工程建設和運營管理的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技術的研發和推廣,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的應用和推廣。
交通運輸部要求,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服務、指導和規范管理,為民間投資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一要建立健全與民間投資主體的溝通聯系渠道;二要建立健全投資政策、信息發布制度,不斷提高透明度;三要進一步發揮行業組織為民間投資提供法律、政策、金融等方面服務的積極作用;四要改進交通運輸行政審批方式,優化審批流程;五要進一步規范交通運輸系統涉企收費行為;六要打破地區封鎖和部門保護,支持交通運輸各類民營企業開展跨地區、跨行業兼并重組,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和“走出去”。